江西:全面奔小康,城镇贫困户不掉队

发布时间:2018-03-16 09:25:15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魏本貌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贫困户,城镇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奔小康

本报南昌3月15日电  (记者魏本貌)36岁的江西南昌西湖区居民詹朝阳患甲状腺癌去年做了手术,女儿早产患有脑瘫,走不了路、写不了字,每天都需要照料,丈夫视力三级残疾,一家三口人全靠低保过日子。“低保的钱只能用来吃饭维持生存,家里人看病吃药得花好多钱,目前已经欠了五六万元。”詹朝阳希望提高看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意愿,今年将会得到实现。

“城里的贫困户吃穿问题不突出,看病是头号难题。”江西省10支调研组深入各地城镇贫困群众家里调研发现,多数人是有饭吃、缺钱用,抗天灾和疾病能力弱,出现很多“因病因灾致贫、因病因灾返贫”的困难户。

江西省委主要领导表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贫困群众一个不能少,同样城镇贫困群众一个也不能少。

3月初,江西省出台《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从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救助、社会保险、住房安全保障等方面为城镇贫困户制定系列措施,对全省约88.61万城镇贫困户进行帮扶,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既加强基本保障、又不吊高胃口,江西确定从2018年到2020年,将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城镇贫困线。”江西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在原有1.73万城镇特困人员、66万低保对象的基础上,江西扩大范围确定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线1.5倍以内,因病、因残、因祸、因失业、子女上学等造成生活贫困的人员,约20.88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人员纳入到城镇贫困户范围。

江西鼓励各地探索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造成城镇群众贫困的首要原因。江西借鉴农村健康扶贫成功经验,确定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专门针对农村贫困户的报销、救助政策,全部扩展覆盖到城镇贫困户,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比例可降低至10%以内。

江西城镇贫困户子女上学,将比照农村教育扶贫政策,纳入到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享受相应助学政策。城镇贫困户住房难题,江西通过安排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等进行救助,同时推进棚户区改造,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让城镇贫困户住房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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