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实现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实现共同富裕要着力缩小区域、城乡和行业收入差距,做好“富裕”和“共同”两篇大文章。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在“富裕”上做足文章。“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是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著名论断。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做大经济蛋糕,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新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获得感显著增强。2017年,我国经济总量突破8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人均国民总收入稳居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两个目标已提前实现,目前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我们将踏上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使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推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既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就并跃上了新水平,又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区域、城乡和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就是这种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一个具体表现。因此,要实现共同富裕,还必须在“共同”上做足文章,切实缩小区域、城乡和行业收入差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积极就业政策等一系列务实举措,使68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达到1300万人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这些举措和成就使居民收入差距和区域、城乡差距趋于缩小,基尼系数开始下降。但总的看,这种缩小、下降还是初步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缩小区域、城乡和行业收入差距。一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不断缩小城乡差别。二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加快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三是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的困难。四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按计划实现真脱贫、不返贫。
需要指出的是,实现共同富裕不是要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搞同步富裕、平均富裕。现阶段,我们既要缩小过大收入差距以促进社会公平,也要保持合理收入差距以提高经济效率。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在稳步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社会保障,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同时,健全相关体制机制,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人们依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过上美好生活。
(作者为南开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资深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01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