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其中的第八部分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界定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提出了扶贫重点和难点,特别强调了脱贫中的作风建设问题。
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前提
中央一号文件在第一部分“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中,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第二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中提出了减贫的2020年和2035年目标: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35年,“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脱贫攻坚,不仅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任务之一,也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解释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抓手。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既有利于加快实现脱贫目标、巩固脱贫成果,也有利于贫困地区从根本上改变面貌,走向共同富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做好扶贫脱贫工作的总基调依然是“精准”,原则是量力而行。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贫标准,即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即要坚持实事求是,而不能随意承诺,吊高胃口。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由“打赢”向“打好”转变,从关注脱贫速度转向提升脱贫质量,优先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小康奠定基础。
精准发力,激发内生动力是根本
中央一号文件对扶贫脱贫工作的重点部署,从精准、重点地区和内生动力入手,与中央业已确定的“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扶贫脱贫政策措施相衔接,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也要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以便形成特色产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教育培训脱贫一批、劳动力转移脱贫一批、社会帮扶脱贫一批、社保政策兜底脱贫一批,最终实现脱贫奔小康的目标。
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各地在近年来的扶贫脱贫实践中,对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和如何退的“四个问题”,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做法,对扶持对象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对不同类型的贫困群众提出不同政策。如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实现稳定脱贫。各地党委政府制定了特色产业扶贫、易地移民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项规划,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划体系;还通过特色产业、转移就业、光伏扶贫、委托经营、金融扶贫、政策兜底等政策措施的实施,形成了贫困人口增收、减支、补短、扬长、挖潜的解决途径。对“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之地,要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和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尽可能纳入保障范围。对因病、因残、因学、因房和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缺动力致贫返贫问题,要尽可能提供就业门路,以稳定收入来源,让贫困人口有更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的重点。据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的数据显示,贫困人口超过300万的还有5个省区,贫困发生率超过18%的贫困县有229个,超过20%的贫困村有2.98万个。为攻克“贫中之贫”,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
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是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希望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巩固脱贫成果,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如兰考扶贫不养懒汉,不能靠在墙根晒太阳,不能伸手要救济;通过努力,贫困户从“与己无关”到“以我为主”,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被大大调动起来。中央一号文件还强调,要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脱贫没有捷径可走。做好扶贫工作需要长时间、高强度深入一线,真干实干。将精准扶贫落实到位,需要扶贫干部潜下心、扎根基层,为不同情况的贫困群众制定有针对性的脱贫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资金保障,还要协助打通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只有扎实推进一系列工作,将贫困群众带入脱贫正轨,消除贫困才能事半功倍、水到渠成。
压实责任,集中力量解决作风问题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脱贫攻坚,关键在党。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了,要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扛起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等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如兰考在扶贫脱贫实践中,坚持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农户主动、科技带动、金融撬动“五轮驱动”,县扶贫领导小组、县直部门、乡镇领导班子、驻村工作队和贫困农户“五级联动”,层层落实帮扶责任,构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集中力量解决脱贫攻坚中的作风问题,是中央一号文件着墨较多的地方,也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一段时期以来,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等问题,不仅对扶贫工作成效产生负面影响,也影响政府形象。脱贫考评繁多,一些地方干部将大量精力用于迎检,影响实际工作;个别人好大喜功,夸下脱离实际的海口,希望“一口气吃成胖子”,必然会留下弄虚作假的隐患。2017年12月,中央纪委曾公开曝光八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些地方扶贫政策过了头,这和降低扶贫标准一样,影响脱贫质量;有些地方为了显示对扶贫的重视,或体现“成绩”,把“义务教育有保障”变成从学前到大学全免费,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病不花钱,把“住房安全有保障”变成住大房。国务院扶贫办网站显示,仅河北一省2017年就累计清理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4969件,639人收到纪律处分。
惟其问责到位了,履职才能到位。任何搞“突击脱贫”“算账脱贫”的行为都应被严肃追责;要发现一起惩治一起,绝不姑息。对于扶贫中的弄虚作假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防止形式主义,扶真贫、真扶贫,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应当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相关信息不能在汇报材料中“旅行”,而要接受公众监督,当事人要认可,村里要有公示,还要接受社会组织的调查核实。科学确定脱贫摘帽时间,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任务设得科学合理,对扶贫干部会形成正面压力与动力。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外,各部门一律不准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严格控制各地开展增加一线扶贫干部负担的各类检查考评,切实给基层减轻工作负担。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以督责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履职尽责。
新时代新征程。要进一步提高“三率一度”水平,以更加精准、更加扎实,高质量、有特色地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推动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奔小康;以脱贫攻坚实践中激发出来的精神、状态和作风,在优先解决绝对贫困的基础上,再鼓干劲,逐步缩小收入差距,让全体人民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周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