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人权观”关键词:合作、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

发布时间:2017-12-08 15:25:3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马海燕 | 责任编辑:马骅

关键词:南南合作,人权,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

12月7日,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主办的首届南南人权论坛在北京举行。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中新社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马海燕)“中国人民愿与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致首届“南南人权论坛”的贺信中,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世界表达了中国的“人权观”。

  习近平对人权问题极为重视。2015年“北京人权论坛”、2016年“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开幕,习近平均致贺信,并在国内外重大场合论述人权问题,主张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推动各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自今年2月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后,现在已被写入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通过的多个决议中。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认为,这表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反映了大多数国家的普遍期待,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中国理念在国际上正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同时也有助于联合国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巩固。

  中共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晓玲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人权治理理念的新发展,对新型国际关系和21世纪全球人权治理新格局的形成具有重大启发意义。这意味着世界命运应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由各国共同分享。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需要在发展中得以实现。习近平曾指出:“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2015年他在致“北京人权论坛”贺信中表示,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今次,他在贺信中再次指出,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

  中共十八大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再次被写入十九大报告。到2020年,中国将全面消除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进一步提升人权保障水平。

  中国在减贫、教育、司法、弱势群体保障等领域的发展成绩有目共睹,在践行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上,中国方案越来越引起世界关注。“中国用30多年实践成功使7亿多人摆脱贫困,现在又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指出了走向实现发展权的道路。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正通过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为各国人民实现共赢发展提供新的可能性。”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机制接触司发展权处处长阿尤什·巴特额德纳表示。

  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人口占80%以上。人权事业必须也只能按照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发展中国家应该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权保障水平。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罗艳华表示,在人权发展史上,目前已出现三代人权概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第三代人权概念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它包含主权平等、对话协商、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发展等内在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才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些内涵。

  据统计,5年来,中国同20多个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举行了50余次人权对话,最广泛地扩大人权国际合作。

  习近平曾强调:“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意味着人权发展永无止境,需要世界各国在寻找适合自身发展模式的同时,不断向着更好的方向努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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