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由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与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2017年跨文化人权学院培训班暨第六届跨文化人权研讨会”在青岛举行。来自南非、津巴布韦、巴勒斯坦、越南、荷兰、英国、哥伦比亚、巴拿马、肯尼亚及国内的近40位专家学者参会,共同围绕“在人权领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和广泛交流。
12月5日上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齐延平出席并主持了研讨会开幕式。他在致辞中表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然要有共同的价值基础。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这也是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间进行合作交流的基础。跨文化人权研究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共同认识,通过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专家的研究,通过相互交流,达成共识,建立共同的价值基础,进而更好地推动全球人权进步。
此次活动的倡导者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教授、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汤姆•茨瓦特在开幕式致辞,高度赞扬了各专家学者在跨文化人权研究领域所做的贡献,指出日益强大的专家阵容极大促进了跨文化人权研讨会的发展。对于跨文化人权学院培训班的举办,茨瓦特教授表示,这是吸收培养新成员的重要途径,今年增加了中东、拉美国家的学者,在这里共同交流学习。有了这些新成员的加入,相信跨文化人权研究的发展前景会更好。
开普敦大学前副校长、跨文化人权理事会主席桑达班图•纳赫拉波在致辞中表示,南非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很多新生问题,有外来的移民和文化,也有原住人及其文化,而且这些文化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问题,所以对于研究文化多样性及文化间的冲突,南非可谓是世界上最好的实验室之一。南非在消除这些不平等问题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在发言中指出,在多元文化之间进行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寻找共识,在这种基础上形成的文化价值共识,才有可能真正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基础。跨文化人权研究的基本宗旨就是要通过跨文化间的讨论和交流,寻找不同文化之间的共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价值基础。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院院长张永和在发言中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没有设定一种固定的框架模式,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概念,在这个整体框架下,每一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应该有他自己对人权的基本理解,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最立体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人权概念。
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化意义”“人权制度体系的代表性、包容性缺憾与修复路径”“面向共同的南方(southern)人权观”和“人权领域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然面相”这四个分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