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支持广西首个“公路+旅游”扶贫项目落地

发布时间:2017-11-06 10:19:4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张红璐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旅游,项目,开发,发展,贫困户

人民网南宁11月3日电(张红璐)近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向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项目发放首笔贷款2.79亿元。该项目是广西首个“公路+旅游”扶贫项目落地。

贺州至巴马高速路(都安至巴马段)起于河池市都安县澄江乡,路经都安县地苏乡、大化县大化镇、古河乡、百马乡、江南乡、羌圩乡、巴马县那桃乡,终于巴马县巴马镇,全长120公里,总投资179亿元,国开行广西分行承诺中长期贷款133亿元。公路全线惠及人口146.4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76万人。

该项目连通区域内多个4A、3A级著名旅游风景区,包括都安县境内的八仙公园,大化县境内的自治区级旅游景区红水河—七百弄风景名胜区、七百弄国家地质公园,巴马县境内的国家4A级景区长寿水晶宫和盘阳河等。高速路建成后将在河池市、百色市之间,都安县与大化县、巴马县之间形成便捷的高速公路通道,有助于促进沿线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

为推动“公路+旅游”扶贫项目实施,国开行广西分行与新发展集团引入专业旅游开发公司对试点地区大化县进行开发,开展系统性包装策划,并引入国内一流的旅游品牌营销体系。项目若成功实施将极大提升当地景区设计水平和品质理念,有利于区域旅游产业发展,提高当地经济水平。对于当地村民而言,一方面可从事旅游工作增长收入。沿线旅游项目建成后,拟由专业的旅游开发公司雇佣或引导当地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旅游开发,引导景区周边村民发展特色小吃、特色农家、旅游商品销售、实景演绎等促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身份转变,摆脱贫困。另一方面,当地贫困户还可享受金融扶贫计划分红。项目计划与当地农信社合作,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取信用资质较好户主,向政府申请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三年期财政全额贴息小额贷款,定向用于旅游开发。贫困户将可享受每年约8%的项目分红。

传统的扶贫项目大部分由政府独立负责推动,存在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发展效益较差、项目存续期较短等弊端。“公路+旅游”项目将企业发展需要与政府扶贫诉求结合起来,实现贫困区域高速公路建设与旅游扶贫产业开发的有机联动。

在企业和政府联合推动产业扶贫的基础上,国开行广西分行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通过向广西新发展集团提供大额中长期贷款及后续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向沿线旅游项目开发提供低息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满足“公路+旅游”各方融资需求。目前,国开行广西分行已与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签订《推进“交通+旅游”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意向融资金额500亿元,已承诺中长期贷款210亿元,已签订合同金额76.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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