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大措施推动就业扶贫

发布时间:2017-10-26 12:30:52 | 来源:贵阳晚报 | 作者: 段筠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贵州,四大措施,就业扶贫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年来,我省采取四大措施进行就业扶贫,去年全省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3245元,年收入约3.9万元,以“四口之家、一人务工”的标准测算,年人均收入9735元,远远超出3146元的脱贫标准。

据了解,我省首先精确识别贫困人口,通过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打造“大数据+就业服务”平台,真正实现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全面提升就业扶贫脱贫攻坚能力。还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加快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平台的县级覆盖率达到92%,乡镇级覆盖率达到93.7%,基层就业扶贫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其次,提升贫困人员就业能力,根据贫困劳动力的文化水平、技能状况、培训意愿、就业需求,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现了产业发展与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的有机统一。今年1—6月,贵州省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培训21.67万人(含创业培训2.57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8.83万人。

同时,我省还采取“迁企融合”批量脱贫。截至2017年6月,贵州省帮助已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10.79万人,其中就业10.47万人,创业0.32万人;为正在搬迁的易地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达14.44万个。此外,拓宽脱贫扶贫渠道也是就业扶贫的一大举措。除了引进企业,“批量”解决贫困移民就业外,贵州省还采用多种举措积极拓宽贫困人员就业渠道,比如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多渠道实现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公益岗位等实施就业援助促进就业等。贵州省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劳动密集型国有大型企业进行对接,与国有大型企业开展就业扶贫劳务协作,践行了“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结业即就业”的工作思路。围绕当地特色种养殖、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产业发展,通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进入有特色、可增收、能致富的产业中,使更多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协调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大力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绿化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1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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