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贤代表:完善救助保障制度 兜牢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7-10-23 10:40:2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完善,救助,保障

人民网北京10月22日电 今天上午10点,“满足人民新期待,保障改善民生”记者招待会在北京梅地亚中心召开。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介绍满足人民新期待,保障改善民生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黄树贤表示,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和扶贫攻坚的一道安全网,把这道网编密织牢是民政部门的重大使命和扶贫攻坚战役当中的重要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这方面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完善救助保障制度。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8+1”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统筹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制度,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推进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改革,推动县一级政府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不断地完善这些政策措施,进一步兜牢了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网。

二是稳步提升救助保障的水平。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这几年来年均增长10.7%和16%。全国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标准年均增长13.7%和14.7%,全国农村低保标准是4079元,已经超过了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全国农村低保标准到目前为止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从2015年底的1521个,减少到目前72个。各级政府用于社会救助方面的财政资金,从2012年的1800多亿元,已经增加到2017年的2500亿元,这个数字也是逐年增长的。今年,我们还大幅度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有的是翻了一番。

三是不断规范救助保障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开展了户籍车辆、银行存款、证券财产、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对比,提高了救助对象识别的准确性,做到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了一门受理的窗口,方便困难群众办事。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考核,资金监管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救助保障工作公平公正。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继续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水平上下工夫,更好地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的有效衔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黄树贤同志简介

黄树贤,男,汉族,1954年生,江苏扬中人,大学学历。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扬中县长旺公社文化站代理站长,扬中县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新坝公社(乡)党委副书记、书记,扬中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委书记,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江苏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监察部副部长,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等职。2016年10月任民政部党组书记。2016年11月至今,任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十七届、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中共十九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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