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实施十大教育扶贫政策

发布时间:2017-09-11 16:20:11 | 来源:海南日报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补助,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

原标题:儋州市实施十大教育扶贫政策

为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全面实施普惠教育,儋州市实施十大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上学。

1、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生发放生活补助,从2016年1月开始发放,一年补助10个月。

2、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免学杂费。

3、“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上大学本科,一次性补助5000元。

4、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儋州市第二中学、儋州市八一中学、儋州市思源高级中学、儋州市思源实验学校、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计划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定向招生。

5、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学前教育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标准750元/生/年,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发放,每个学期发放375元。

6、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学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7、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每生每年可享受不少于2500元标准的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政策,30%的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可以享受此政策。

8、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免。

9、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政策每生每年可以申请5000元、8000元、12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雨露计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每生每年3500元。(周月光 符发智/整理)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