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已有51个少数民族贫困村脱贫
2012年以来,山东省共投入中央及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178万元,扶持项目568个,受益少数民族群众达58万人次,帮助51个少数民族贫困村实现脱贫,脱贫人口9529人。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作为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山东省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少数民族常住人口7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75%。其中,回族人口54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少数民族人口5万人以上的市有7个,万人以上的县(市、区)有28个,民族乡镇4个,千人以上的民族工作重点乡镇125个,民族村居365个。
根据山东省教育部门统计,全省共有民族小学140所、民族中学23所、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两所(山东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泰安民族中学);开办内地民族班的学校有29所,其中初中1所,高中20所,中职学校8所。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已取得长足发展,全省共有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359家,入社农户23900余户,注册资金达13.7亿元。
同时,山东省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街道和社区服务大厅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负责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咨询事宜,协调工商、城管、司法、劳保、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
“随着我省新旧动能转化战略工程的实施,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我省少数民族脱贫工作,也进入了攻坚阶段。”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马传凯在发布会上介绍。
马传凯透露,下一步,山东将重点推进少数民族经济领域以“四新”促“四化”,培植转型升级产业;抓好典型示范引领,深入市县指导推动兴办少数民族牛羊养殖加工优势产业,打造休闲旅游、特色餐饮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程等,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发展模式;抓好专项资金的精准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省民族社会事业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及省定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加强统筹整合,着力向扶贫开发重点领域倾斜,向产业引领项目倾斜,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以发挥资金投入的最大效应。
此外,还将抓好少数民族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并拓宽社会扶贫渠道,以受助地区提供的重点项目清单和优惠政策为切入点,争取相关部门单位对少数民族实行政策倾斜,大力支持和引导宗教团体及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扶助少数民族特困人员和吸纳就业,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