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扶贫监督“千里眼”

发布时间:2017-08-16 10:42:3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孟海鹰 董 亮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扶贫,省纪委,问题,监督,领域

 

“大爷,村里脱贫户信息公示不?您去年和今年选的扶贫项目是养羊,您分到几只?您知道统一采购一只是多少钱吗?”7月27日上午,白城市纪委检查组来到大安市两家子镇同安村77岁的贫困户刘福军家中,仔细询问。“公示两回呢。一回是村委会、驻村工作队,一回是乡里。今年我要了8只羊,去年是4只,每只羊800块钱。”刘福军回答说。

这是吉林省纪委对2016年以来省纪委受理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及时转办督办,限时办结的一个场景。为保障脱贫攻坚的要求落到实处,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走到基层,走进贫困群众家中,着力发现、严肃查处扶贫资金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为了确保监督实效,各级纪委采取一系列针对基层实际、有效有用的方式。“你把《同安村贫困户养羊领取明细表》拍一张照片,发微信给正在同安村入户检查的小组,让他们马上核实”。7月27日上午,在大安市两家子镇政府,白城市纪委副书记王燕来正带队检查扶贫项目台账,为避免熟人干扰,他们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兵分三路在镇里实地查访。省纪检监察机关还与信访、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渠道不断拓宽。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王岩介绍,信访督办、省纪委监察厅网上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了监督渠道。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省纪委领导集中约谈各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扶贫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省纪委印发《关于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对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和物资问题,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等6方面问题进行督办。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