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1982年12月国务院启动实施的甘肃河西地区、定西地区和宁夏西海固地区的农业建设扶贫工程。
“三西”扶贫共涉及47个县(市、区)(1992年扩大到57个)。河西走廊是甘肃省重要商品粮基地;甘肃中部定西地区和宁夏西海固地区,干旱缺水,土地贫瘠,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劣,群众生活困难,俗称“苦瘠甲天下”,是改革开放初期全国集中连片最困难的地区之一。
1982年12月,国务院决定实施“三西”地区农业建设,指导思想和开发思路是:兴河西、河套产粮之利,济定西、西海固缺粮食之贫,使其逐步发展林、草,逐步改变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对定西和西海固实行以工代赈,扶助生产建设;组织定西和西海固人口密度过大、生产生活条件极端困难地区的群众,采取自愿“拉吊庄”(先由青壮年劳动力到外地开荒种田,逐步安家)的办法,有计划地搬迁到当地新灌区和河西、河套,实行山川共济,统一规划,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目标是:三年停止生态破坏,五年基本解决温饱,两年巩固提高;经过18年的努力,到2000年,彻底改变定西、西海固的贫困面貌,河西、河套两个灌区年提供商品粮达到45亿斤左右。
国务院成立了“三西”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方面力量,制定建设规划,合理使用国家专项资金,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国家连续10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简称“三西”资金)支持“三西”地区农业开发建设。1992年国务院决定将每年2亿元“三西”资金预算计划延长10年。2000年和2008年,国务院又先后作出决定,再延长“三西”资金计划,安排至2015年,并从2009年开始,每年增加到3亿元。经过30年的努力,“三西”地区特别是定西、西海固地区告别了极端贫困状况,改善了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变了贫穷落后面貌,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三西”扶贫在我国扶贫开发历程中具有开创性、先导性、示范性意义。它首开了实施区域性扶贫开发之先河,在改革单纯救济式扶贫为开发式扶贫、集中力量实施片区开发、易地搬迁扶贫、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等方面所做的成功探索,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对从198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