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国务院2001年6月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也称第一个十年扶贫开发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总结《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实施以来的成就和经验,研究部署新世纪头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决定:从2001年到2010年,集中力量,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把我国扶贫开发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纲要》提出2001-2010年扶贫开发总的奋斗目标是: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
《纲要》明确了扶贫开发应坚持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综合开发、全面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纲要》对扶贫开发的对象与重点、内容和途径、政策保障和组织领导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国家把贫困人口集中的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并在上述四类地区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纲要》特别强调扶贫开发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以贫困乡村为基础制定扶贫开发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实行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分期分批地解决问题。
经过10年的不懈努力,到2010年,《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我国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比例减半目标,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