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词条]以工代赈

发布时间: 2017-06-20 08:55:46 | 来源: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 国务院扶贫办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扶贫词条,以工代赈,实物赈济,赈济资金

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俗称“以务工代替赈济”。是发展中国家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帮助贫困者增加劳务收入的重要扶贫方式。

以工代赈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国家实施专项扶贫的重点项目计划之一。早在“三西”扶贫中,国家就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在定西、西海固地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乡村道路建设。从1984年开始,国家设立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由各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项目区贫困群众开展基本农田、小型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尤其是上世纪80-90年代,在我国财政再分配能力十分有限、各相关行业部门所配置的专项资金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以工代赈资金成为中央政府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主要投入渠道。

我国的以工代赈计划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1995年),采取粮食、棉花、布匹和中低档工业品等实物赈济形式。第二阶段(1996年至今),采取中央预算安排赈济资金形式。仅“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47亿元,其中有70多亿元以工程劳务报酬形式发放给当地务工群众,直接增加了贫困农民收入。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第二十条要求:“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草场)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乡村(组)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片区综合开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夯实发展基础。”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以工代赈专项扶贫工作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了《“十二五”以工代赈规划》,实施范围主要是连片特困地区,兼顾了重点县和国家明确的其他贫困地区,投资规模300亿元。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开展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道路、人饮工程、操场建设等项目。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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