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国家旅游等部门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旅游产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所采取的一系列倾斜政策、项目支持和扶持措施。
在一般的旅游开发中,投资者、经营者(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景点)的经济利益是被放置在第一位的,一切都围绕着投资者、经营者的利益在运转。而旅游扶贫是要通过开发贫困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兴办旅游经济实体,使旅游业形成区域支柱产业,实现贫困地区居民和地方财政双脱贫致富。
旅游业是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领域。200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要求适应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将旅游业作为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产业,加快发展。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3〕10号,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建设。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为发展旅游扶贫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拥有特殊的自然、人文、社会、民族等旅游资源。大力开发和积极利用旅游资源,促进贫困地区发展旅游业,是推进扶贫开发、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贫困群众转移就业、迅速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抓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
为了促进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2年,扶贫办与国家旅游局签署了《关于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确定了联合推动旅游扶贫工作的有效机制,在全国每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选择1至2个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作为旅游扶贫示范区。2013年,扶贫办与国家旅游局启动了“旅游扶贫试验区”工作,在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河北阜平县、宁夏六盘山设立了试验区 ,以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和民俗旅游等乡村旅游为重点,以转变发展方式、培育产业要素、打造旅游品牌为主要内容,着力探索总结几种旅游扶贫模式,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2013年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将乡村旅游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帮助贫困农户增收的主要途径积极培育。要求加强贫困地区旅游资源调查,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发挥精品景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农户脱贫致富。统筹考虑贫困地区旅游资源情况,在研究编制全国重点旅游区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时,对贫困乡村旅游发展给予重点支持。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搬迁、游牧民定居、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庋,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到2015年,扶持约2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扶持约6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是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将积极开展“美丽中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发挥精品景区的辐射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户脱贫致富。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搬迁、游牧民定居、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民族特色村寨等项目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