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简称,行业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水平。
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在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680个县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同时,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国家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奖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国家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目前,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近3000万名农村学生享受了营养膳食补助,营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