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词条]卫生扶贫

发布时间: 2017-06-19 15:49:45 | 来源: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 国务院扶贫办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扶贫词条,卫生扶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服务

指国家卫生等部门为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所采取的一系列倾斜政策、制度安排和扶持措施。

长期以来,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农村医疗卫生网络体系不健全,贫困地区群众缺医少药、看病难、看不起病等问题十分突出。因病致贫成为一部分脆弱性贫困农户陷入长期贫困的重要根源。卫生扶贫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健康投资和制度安排,来保障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少和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卫生扶贫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把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改善贫困地区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强力推进。随着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逐步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建立,以及大病救助制度覆盖面的扩大,贫困地区群众缺医少药、看病难、看不起病和地方病多发等问题明显得到缓解。但是,卫生扶贫仍然任重道远。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的卫生扶贫的重点是:(1)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到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基本实现;逐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2)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基本健全,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3)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在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提高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采取一系列卫生扶贫措施,使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对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又作了进一步强调。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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