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文化部、财政部于2002年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文化建设工程。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中华优秀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通过互联网、卫星、电视、手机等新型传播载体,依托各级图书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传送到基层,为广大群众提供优秀的文化信息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十一五”期间,支持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按照每个县68万元的建设标准,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按50%、80%的比例给予补助,实现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全覆盖,初步满足了基层群众“求知识、求富裕、求健康、求快乐”的需求。“十二五”时期,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将在基本实现“村村通”的基础上,在打造精品、优化应用、有效服务、共建共享上下功夫,将工程建成资源优质丰富、技术先进实用、传播高效互动、服务便捷贴近、体系完整规范的公共数字文化传播服务体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明确提出,“推进贫困地区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到2015年,连片特困地区已通电的建制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解决连片特困地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