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患病“家底”摸清

发布时间: 2017-06-07 10:04:46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白剑峰 | 责任编辑: 张昊

关键词: 农村贫困人口,患病,慢性病,封顶线,报销

本报北京6月6日电 (记者白剑峰)国家卫计委今天就典型省份健康扶贫工作经验举行专题发布会。国家卫计委启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以来,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精准施策,分类救治,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5月底,已经分类救治贫困患者260多万人。

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表示,国家卫计委动员80多万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对全国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家庭开展了逐户、逐人、逐病的调查核实,重点核查发病率高、费用高,影响生活生产能力的93个病种,全面摸清了农村贫困人口患病的情况,确认在全国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中,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553万户,共涉及734万人。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对大病和慢性病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够一次性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刘魁说,兜底保障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关键是要在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依托现有的医保制度,或者是以专项补充保险的形式,精准地为农村贫困人口再设立一道保障线。有了这道兜底保障线,才能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才能做到超出限额部分由医疗兜底保障政策予以兜底。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于德志表示,安徽省在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现有保障待遇水平基础上,实行“351”兜底保障和“180”补充医保。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3000元、5000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等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通过“三保障”,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通过“一兜底”,贫困人口年度自付医药费用有了封顶线和明确预期,大病有了兜底保障、住院报销90%以上;通过“一补充”,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报销可达95%左右。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建明表示,河北省完善基本医疗加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并大幅度提高保障水平。例如,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住院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70%,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80%—85%提高到90%。建立完善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政策,18种慢性病报销比例为75%,封顶线由每年2000元提高到6000元。四种重大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水平,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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