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

发布时间: 2017-05-10 11:40:37 | 来源: 海南日报 | 作者: 侯小健 | 责任编辑: 张昊

关键词: 龙头企业 贫困户 扶贫开发模式 扶贫资金 扶贫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贫政策 农户 造血 文昌鸡

  扶贫快语-侯小健

  作为我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海南传味文昌鸡产业有限公司以“公司+农户”的管理模式,带领农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养殖文昌鸡,带动农民养殖文昌鸡超过600户,解决一大批农民就业,带动一批贫困户脱贫;陵水黎族自治县也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引导大企业、龙头企业投身产业扶贫,把贫困户纳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

  我们由此得到启示,政府部门要善于引导企业参与扶贫,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产业化扶贫,让龙头企业真正成为精准扶贫的主力军,带动广大贫困户摘贫帽,奔富路,实现“富民又富企”的双赢发展。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有效载体,是确保贫困地区持续发展的根本路径,而实施这种扶贫方式的最佳主体是龙头企业,因其兼具资金、资源、经营等诸多优势。省第七次党代会强调,要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省委书记刘赐贵近日在白沙、琼中调研扶贫工作时强调,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带头作用。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形式直接带动贫困农户,或以贫困地区资源为原材料基地,或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含专业批发市场)为主。发挥龙头企业的扶贫带动作用,有利于整合扶贫政策资源,培育产业发展优势,放大扶贫投资效益,推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调整,也有利于防范贫困户“单打独斗”的经营风险,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

  为此,我们应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思路,重点扶持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政府+龙头企业+产业基地+贫困户”“企业+农户”等多种扶贫开发模式,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建立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强扶弱,引导贫困地区农民有序进入市场,推动贫困户以土地或扶贫资金入股,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贫困户变股民。龙头企业通过吸收当地贫困户参与企业实施的开发项目,既能解决就业,带来务工工资等收入,入股还能给他们带来分红收入,让贫困户有永续收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