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实行台账管理 快查快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 2017-04-06 09:50:32 |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扶贫资金,线索,扶贫攻坚,扶贫工作,扶贫政策

本报讯 “马武镇石干村村委委员、综合服务专干庹立梅,违规将其两个儿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重庆市涪陵区纪委日前对查处的一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

2016年以来,涪陵区纪委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大起底,印发《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方案》,对全区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优先核查,确保无积压。截至目前,该区已受理相关举报38件,立案查处10件12人。

“扶贫资金是民生保障的蓄水池,也是执纪审查的高压线,对于敢违纪碰线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涪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常金辉表示,该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查纠基层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坚决查处“假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行为,以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以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在查办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过程中,涪陵区纪委组成4个案件检查联系督导组,分片联系全区镇街(新区)和各部门,并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力量,根据情况统一调配人员,做到快查快办快结,确保问题线索不积压、不流失。

“执纪审查只是接住了漏出来的水,还需堵住漏水的口子。”涪陵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向松介绍,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的同时,他们还督促各方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实现扶贫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该区印发《关于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村社干部在扶贫对象申报审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组织实施等方面是否遵守各项规定,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中饱私囊等问题加强检查监督。对搜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落实行为。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感谢你们纪委这些好干部哟,不是你们,我哪里追得回钱来修我的房子哟!”在涪陵区组织清退违纪资金现场,领到补助款的75岁老人熊朝英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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