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鼓励企业稳定聘用贫困劳动力

发布时间: 2017-04-06 09:41:37 | 来源: 工人日报 | 作者: 李昱霖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劳动力,鼓励企业,劳动密集型,乡村建设,产业转移

原标题:河北鼓励企业稳定聘用贫困劳动力   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扶贫再贷款

本报讯(记者李昱霖通讯员李蕙芸)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实施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的通知》,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镇(村)创建扶贫车间、加工点,鼓励企业稳定聘用贫困劳动力,深入实施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

河北要求,扶贫部门要开展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失业基础信息调查,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通知明确,各市、县(区)要积极支持贫困县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通过优先落实政策引导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到贫困县投资办厂或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镇(村)创建扶贫车间、加工点,允许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入驻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并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各贫困县要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积极开发多种形式的就业岗位,对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项目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和就业创业服务。

鼓励企业稳定聘用贫困劳动力,按规定对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再贷款。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办还将开展精准扶贫爱心企业选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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