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新型经营主体成脱贫生力军

发布时间: 2017-04-05 10:36:46 | 来源: 农民日报 | 作者: 邓俐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开州,新型农业,贫困户,主体发展,种梨

本报记者邓俐见习记者陈雨

“多亏任大姐,我家才有了脱贫希望。”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春秋村村民祝益奎是建卡贫困户,自从和妻子一起在任大姐的蔬菜基地务工,家里每个月有3700元的收入,日子好过多了。他口中的任大姐是开州赵家坝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任登秋。合作社蔬菜种植面积250亩,每亩地1300元至1500元的土地流转金以及长年雇工的工资,帮助村里不少贫困户过上了好日子。

任登秋带动贫困户脱贫并不是开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脱贫的个例。铁桥镇万塘村的万家塘梨树种植合作社自2009年成立以来就注重吸纳贫困户入社,156户社员中有27户贫困户,其中一半以上贫困户因此脱贫。“没加入合作社前,我不懂技术,种出来的梨质量不好,有时候低价都卖不出去。入社后,不仅有专业人员指导我种梨,合作社还统一收购让我不再为销路发愁。去年我流转了4亩土地种梨,毛收入3万多元。”村民谭德明告诉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第十五调查组,“是合作社让我家的日子有了盼头”。

调查组发现,如今开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全区脱贫攻坚的生力军。目前全区规模种植、养殖大户达2.98万个、家庭农场690家、农民合作社1529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7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理想、有情怀、有抱负、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不仅能促进当地产业的发展,更激发了当地贫困户的脱贫积极性,很好地实现了“帮贫带富”。2016年,开州区实现90个贫困村、5.7万贫困人口脱贫,为今年脱贫摘帽打下了坚实基础。

开州区副区长田水松向调查组介绍,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按照党的十八大作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部署和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小康”的要求,开州区政府利用市级财政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项目资金,2016年扶持建设了100个示范性家庭农场。同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县级示范社,开展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了区域内贫困群众的脱贫步伐。

“2017年,我们将以推改革、增活力为重点,着力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开州区农委副主任余爱东表示,接下来,将通过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方式,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此外,将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上“安全带”。

调查组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鲜明的示范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能够带动、支持广大农户,共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州区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产业精准扶贫中具有“帮贫带富”的特殊意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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