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海花 通讯员马璇)省住建厅日前转发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并就我省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力争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的要求,周密制定2018-2020年改造计划,各地住建(棚改)部门应履行好总牵头职责,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林业、国资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此次调查摸底和计划制定工作。各地住建(棚改)部门要在现有棚户区界定标准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完善意见,进一步明确改造范围,报本级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实施。城市危房、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按照要求继续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区片要逐个核实、逐个标识。列入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项目,应及早完善土地证等相关手续,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国土部门负责提供国家下发的年度全覆盖遥感影像图片。
据悉,此次调查摸底情况、2018-2020年棚改计划、棚户区界定标准、标识棚户区片的卫星影像图片经本级政府(管委会)审核同意后,须于4月30日前加盖7部门印章分别上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