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祥:农业新业态发展如何躲避“陷阱”

发布时间: 2017-02-08 16:57:22 | 来源: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李国祥,农业,新业态,中央一号文件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工作。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正式颁发。《意见》中提出的“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新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躲避哪些“陷阱”?中国网“中国访谈”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此进行解读。

李国祥表示,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的产业链、价值链,其中也有很多重要的举措来推行。他认为,很多地方不要盲目发展,要找出特色、定位好。如果是环境比较好的地区,能够吸引游客的,开发不要太局限于本身。“比如,我曾经到过一个环境非常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的地方,当地一直想自己来开发。自己开发难度是很大的,第一吸引不了游客,市场不好开拓;第二没有资本和配套设施、相应服务,游客怎么过去呢?我们看到乡村旅游很红火,但是游客只去了一次,不去第二次了,没有回头客,就是没有创新。”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李国祥认为,要眼光放开,吸引外面的资本和人才。此次“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国家鼓励返乡、回乡、下乡的各类人才,包括留学人才,博士、大学毕业生,还有企业家到农村去投资,发展新产业和新业态。

“另外像‘中央一号文件’讲的一样,可以利用土地。”首先利用什么土地?在农村进行土地整治,多出来的土地可以用来发展,来吸引外面的人才和资本。第二,用什么来吸引呢?农村有很多家庭有好几套住房,包括宅基地,利用土地的资源来吸引他们。“当然在这里面也要注意避免两个倾向,一是不要让外来资本把我们完全控制了。现在有的地方开发,要么就是农民全部转让给开发商,收益由开发商自己得;要么就是开发商搞会所、房地产等等,这个也是相违背的。”怎么样让农民能够参与?李国祥认为,农民要找到好的参与形式让大家来分享,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让大家互惠互利。“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把循环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结合起来,由合作社来办,不排除外来资本,政府财政上给予支持。把资金变成股金、股份的形式,土地变成入股的形式,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份,农民变股民。通过这样合作的形式,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起来,得到好处。

“当然我们现在也看到,部分农民对发展电商也有所抱怨。很多农民买了电脑做电商,结果不赚钱,或者是没有生意。”李国祥认为,电商这种新的业态要发展起来并不容易,作为农民来说,要积极的参与。“这里涉及到观念的转变,涉及到参与的方式。我曾经问过一个做农产品电商的人,他说现在生意很好,但是不赚钱。现在单笔的生意肯定是赚钱的,但由于目前的规模还不是很大,基数小,固定的成本、开销大,所以整体上还是不赚钱。但是这没有关系,因为增长速度这么快,很快技术就上去了。如果规模足够大,把这些固定的开销一分摊下来,单笔赚钱,整体也会赚钱的。”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