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时间: 2017-01-13 15:58:36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防灾减灾,意见,救灾工作,自然灾害管理,人民群众

(原标题: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意见》贯彻党中央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总结了我国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成功实践,充分借鉴国际减轻灾害风险管理先进经验,顺应我国灾害发展趋势,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明确了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定位、新理念和新要求,对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是指导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大意义

《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重点从制约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方面的因素着手,进行顶层设计,对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2015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和2016年7月28日河北唐山调研考察时强调,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李克强总理多次就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好《意见》,是将党中央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要求。

二是解决相关体制机制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根据国内外对我国面临自然灾害形势的分析研判,总体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与此相比,制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还较为突出,灾害管理的统筹协调不足,资源力量较为分散,管理机构不尽健全。学习贯彻好《意见》,有利于理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每年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群众多达几亿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和需救助人口数量庞大,从一定意义上说,同自然灾害抗争是我国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意见》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学习贯彻好《意见》,有利于落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等改革举措。

一是要把握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意见》提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为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要健全统筹协调体制。《意见》强调要统筹灾害管理和综合减灾。要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国家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提升成应急避难场所。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加强社区层面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要健全属地管理体制。《意见》强调要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制度。对达到国家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中央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省、市、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地方党委和政府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坚持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机制。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请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

四是要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意见》强调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各地结合灾害风险特点,探索巨灾风险有效保障模式。

五是要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意见》强调要强化灾害风险防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提高科技支撑水平、深化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要加快各种灾害地面监测站网和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确保公众知情权。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建立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完善国际多双边合作机制。

三、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和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把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一要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实效,形成全社会共同防灾减灾救灾的强大合力。

二要强化法治保障。根据形势发展,加强综合立法研究,及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科学合理调整应急响应启动标准。要明确责任,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

三要加大防灾减灾救灾投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各级救灾补助政策,加大防灾减灾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和家庭、个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投入。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抓好贯彻实施。《意见》明确了分工方案,规定了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间。各级民政部门和减灾委办公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勇于进取,积极作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有序深入。

五要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对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各地区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试点示范,破解改革难题,积累改革经验。对做得好的地区或单位要表扬鼓励,对工作落后的地区或单位要帮助查找原因,推动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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