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实现家庭困难学生全资助

发布时间: 2017-01-06 10:54:04 | 来源: 陕西日报 | 作者: 郭妍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脱贫,资助资金,中职教育

本报讯(记者郭妍)1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2017年我省将继续坚持和突出抓好教育脱贫的关键环节,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

据了解,我省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落实学前教育阶段,学前一年财政补助每生每年1300元,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政策。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2017年春季起,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两免一补”政策,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特殊教育6000元。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全面落实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继续坚持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职教育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生每生每年分别发放2500元、2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

高等教育阶段,通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分配方式,向贫困县、向建档立卡户学生较多的县区和学校倾斜,确保教育脱贫政策精准实施,脱贫资金精准投放。

记者获悉,2016年我省共落实教育资助资金28.63亿元,资助各级各类学校学生177万人次,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全补助,营养计划、高中免除学费等政策全覆盖。全省建立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体系,全年开展各类培训20万人次,其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8万人次。同时,教育经费、招生计划、老师素质提升向贫困地区倾斜。省教育厅提出,将把教育脱贫作为“十三五”期间教育系统的核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育扶贫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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