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出台

发布时间: 2016-12-30 08:55:55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作者: 佘颖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规划,教育脱贫,十三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扶贫

(原标题:《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出台)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记者 佘颖)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在我国现有的教育扶贫措施上,提出了存量资金向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倾斜、加快发展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等措施,计划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存量资金向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倾斜

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介绍,规划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为重点,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

目前,我国已出台20项教育扶贫政策措施,仅在义务教育阶段,就有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措施。

谢焕忠表示,由于教育扶贫政策已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因此《规划》提出》的措施之一是整合存量资金,向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倾斜。包括省级统筹学前教育资金向贫困县倾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现营养改善计划贫困县全覆盖,特岗计划优先满足贫困县的需要,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等等。

以营养改善计划为例,目前该计划实施范围主要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在这些地区之外,还有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等10省(区)的8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没有覆盖。 就在前两天,教育部与这10个省区签署协议,决定在2017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

同时, 从2016 年秋季学期起,我国还免除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据教育部财务司副巡视员刘玉光介绍,中央财政已于9月5日预拨了2016年秋季学期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4.4亿元,2017年春季学期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4.4亿元也已提前下达。

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

《规划》也提出了一项不算新的新政策——加快发展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这是我国首次把职业教育作为脱贫的主抓手。

“这是因为统计发现,职业教育对贫困家庭子女就业能力的提升作用尤为明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巡视员谢俐提供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约50%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贫困地区就业,通过发展教育,提高了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的质量,改善了劳动力结构,为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据谢俐介绍,《规划》主要为职业教育提出了两大新任务,一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各地给予必要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补助,帮助这些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二是启动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示范和国家重点中职,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招生,让贫困学子掌握实用技能,脱贫致富、服务家乡。

目前,我国已广泛推广义务教育加免费中职教育的“9+3”模式,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自2003年开展东西合作办学工作以来,合作办学跨省招生规模由2003年的约4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31.9万人,辐射了20多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的2000余所学校。据初步统计,10年来累计合作培养约20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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