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增医疗救助人群 防范“因病致贫”

发布时间: 2016-12-15 14:45:18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杨思琪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封顶线,返贫,人群,民政局,民政部,卫计委,建档立卡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5日电(记者杨思琪) 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日前出台的《哈尔滨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新增5类医疗救助人群,并对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救助项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这5类新增人群包括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扶贫部门认定的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退出贫困人口且在攻坚期内的人员、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等。

除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扩大外,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均有提高。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的年度救助封顶线从2万元增至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等从1万元增至2万元,新增加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则高达5万元。

哈尔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着力将医疗救助与精准脱贫项目相结合,力求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尤其是加强对已经摆脱贫困线但并未完全脱贫的人群进行巩固,避免“返贫”现象发生。

据了解,新的医疗救助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预计将有30万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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