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坚持创新 激发脱贫攻坚新活力

发布时间: 2016-12-09 15:16:40 | 来源: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涉农资金,第一书记,经济发展滞后,贫困区,贫困村,检查验收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扶贫办网站了解到,重庆市扶贫办对本市扶贫工作进行再分解与部署,确定“五机制”,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新致贫、再返贫现象发生。

一是建立扶贫对象分类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已脱贫、新致贫、可能致贫等不同对象分别建立跟踪管理、精准识别和监测预警动态管理机制。对2015年已脱贫95.3万人继续实行台帐式管理,落实干部结对帮扶制度,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健全“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标准和“八步四公示”程序,通过逐户调查和大数据比对进行精准识别,新识别贫困对象近7万人;建立贫困监测预警机制,设置贫困监测点,对9000余户农户和2800多户贫困户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产生贫困的原因和因素,有针对性把握扶贫规律和趋势,及时跟进整体谋划精准帮扶举措。

二是建立“多元整合、切块下达、打捆使用”资源整合机制。各级各部门围绕打总体战,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政策资源倾斜力度。加快实施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落实市对18个贫困区县扶贫相关投入288.4亿元,其中,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4亿元,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79.8亿元。18个市级扶贫集团、国资帮扶集团、对口帮扶区县共计投入帮扶资金15.2亿元,1615家民营企业投入35.6亿元结对帮扶1004个贫困村。签订“1+8”鲁渝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山东省计划2年内投入省级援助资金1.5亿元、14个地市援助资金1.15亿元。通过扶贫爱心网站,累计接受社会捐资4000多万元,资助贫困群众1.3万户4.4万人。

三是建立“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部门协作、乡(镇)村(社区)实施”责任落实机制。按照自上而下、各司其职的要求,出台责任制实施意见,构建起了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四是建立“第一书记”分类选派机制。根据制约贫困村发展突出问题,按照“因岗定人、人岗相适”原则,设定“组织软弱涣散”“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等类别,分类选派“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落实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建立以强带弱共建对子698个,实现因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全覆盖。

五是建立“四位一体”检查验收机制。率先在全国建立区县自查、市级抽查、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四位一体”贫困退出检查验收工作方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记者全程参与脱贫验收,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综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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