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救命钱”不容骗取

发布时间: 2016-12-09 08:43:36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吕诺 彭卓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农合,基金监管,骗取,基金管理,农民,卫计委,财政部,审计局,公安部,农业部

(原题:农民“救命钱”不容骗取 卫生公安等部门将联合督查新农合基金)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吕诺、彭卓)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的套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现象,国家卫生计生委12月将联合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在全国开展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此次督查将全面复核异地就医大额发票,消除犯罪分子通过假发票骗取新农合资金的隐患。

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保障。近期,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基金使用方面的典型违规案例。例如,有不法分子伪造就诊资料骗取新农合基金,个别医疗机构套取新农合基金,一些基层村组干部侵吞农民医保费用,还有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缺失和重复参保等问题。这反映出新农合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此次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部分。其中,自查由各省级卫生计生委组织,要求全面排查省区市内新农合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隐患。自查将严格按照新农合基金管理相关制度,逐条对照并开展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检查。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审核报付流程和标准,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稽查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在制度上堵住基金不合理流失渠道;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合规性的考核评价;加强异地就医票据审核,对异地就医的大额发票进行全面复核。在各省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多部门将开展现场抽查工作。

据了解,对医疗机构通过虚增住院天数、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方式套取新农合基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定点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异地就医票据,发现问题要及时追缴资金,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尽快完善本省区市新农合信息平台和系统,并与国家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尽快实现双向数据交换和线上费用审核。要完善信息录入,加强参合人员身份比对,防止重复参保(合)。严格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广泛开展新农合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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