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部门联合出台电商扶贫《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24 10:28:36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辛 闻 | 责任编辑:石璐

关键词:互联网,电商,冷链物流,农家店,扶贫工作


网络资料图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记者从国务院扶贫办网站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程。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1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交易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已成为农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商贸流通、带动创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动力。但从总体上看,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统筹引导,电商人才稀缺,市场化程度低,缺少标准化产品,贫困群众网上交易能力较弱,影响了农村贫困人口通过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和增收脱贫的步伐。

 

    《意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832个贫困县、12.8万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指导思想。

 

    以加快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逐步实现对有条件贫困地区的三重全覆盖:

 

    一是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

 

    二是对有条件发展电子商务的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

 

    三是第三方电商平台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贫困县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体系。到2020年在贫困村建设电商扶贫站点6万个以上,约占全国贫困村50%左右;扶持电商扶贫示范网店4万家以上;贫困县农村电商年销售额比2016年翻两番以上为总体目标。

 

    《意见》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平台、突出特色;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社会参与、上下联动;鼓励创新、典型引路为基本原则。以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电商基础设施,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地区电谪人才培训,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托电商就业创业,支持电商扶贫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整合资源,对基层传统网点实施信息化改造升级,加强东西部电商扶贫产业对接协作,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为主要任务。

 

    同时,《意见》在最后对电商精准扶贫给出了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16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具体工作;二是加大扶持力度,要求各贫困县政府可根据当地脱贫攻坚实际,统筹使用各渠道资金支持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三是强化社会扶贫合力,以商务、农业、邮政、供销等各部门资源重点向电商扶贫示范试点地区倾斜;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电商扶贫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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