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费高保障? 保监会整治网络互助平台

发布时间: 2016-11-04 17:28:47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张文婷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保监会,平台,保险风险,保险行业,保险精算,慈善救助

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张文婷) “只需九元,就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保障金!”这类宣传标语在各类保险互助平台上屡见不鲜。真的有这么划算,花少量的钱就能获得高额的保障?对此,保监会近日再次提醒消费者,这属于误导宣传,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

网络互助平台中的高额赔偿存在“高风险”

所谓网络互助,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为会员搭建的共担风险平台。以自愿为前提加入,健康时缴纳几元钱为第一笔预存费用,从而来帮助他人,反之,自己患病时也将得到别人的回馈与帮助。

以“水滴互助”为例,用户支付9元成为会员,180天观察期之后,能够享受相应的赔付权利,最高赔付金额30万元,该金额由平台的用户平摊,单人单次分摊不超过3元。

记者在平台上测试发现,“水滴互助”的这笔初始预存费用并不足以让用户持续享受保障,当多次赔付扣款后,账户余额不足时,用户需要充值续费。由于发病的概率不同,最终每个群体实际产生的费用是不同的。以中青年抗癌计划为例,经精算师计算,预计每个用户一年需分摊的总费用在150元左右。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对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负责人进行了重点约谈并通报监管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指出,互助计划中的的高额保障,并未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也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如果互助平台在赔偿给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方面没有充分保证,难以实现持续运营。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平台自身并不承担给付责任,无法保证兑现承诺赔付的金额。同时消费者还可能面临个人隐私泄露、纠纷争议难以解决等风险。

此外,保监会提示,网络互助平台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容易诱发金融风险。由于其资金风险、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特别是目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通过各种商业营销手段,迅速积累大量会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外溢风险不容忽视。

保监会多次警示消费者 警惕网络互助平台

针对网络互助平台存在的风险隐患,保监会一直处于高度关注状态。

2015年10月,保监会发布《关于“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经营原理不同且其经营主体不具备相互保险经营资质。

2016年5月,保监会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及答记者问方式,点名网络互助平台“夸克联盟”,再次强调网络互助平台缺少可持续性,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一定损失。

2016年10月,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以互助等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等问题”。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已经开始整改,但仍有部分平台还存在误导宣传、向社会公众承诺责任保障等突出问题。

整治网络互助平台限制投资者进入保险行业

未来,保监会将按照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于近期对部分整改不到位的网络互助平台开展现场检查。

针对涉嫌违规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诱导公众产生赔付预期等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网络互助平台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保监会将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对于相关网络互助平台的投资人,也将依法限制甚至禁止其在保险领域投资。

据统计,目前,已经有15家网络互助平台获得了总计超过2亿元的投资,知名投资机构经纬、IDG、峰瑞资本等均已投身其中。记者在水滴互助平台上还看到,其获得了美团—大众点评、真格基金、腾讯和IDG资本等5000万元的投资。

现在很多互助平台为谋求发展转型变身为“公益组织”,对此,保监会表示,应主动明确告知捐助者“捐助是单向的赠予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回报”。对于打着“公益”幌子,实际上非法从事金融保险业务,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现,保监会将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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