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学者:为生态扶贫提供更多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 2016-11-04 12:37:29 | 来源: 农民日报 | 作者: 李蓝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生态扶贫,产品,政策建议,扶贫开发,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开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李蓝

编者按1 0月16日,在第三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到来之际,国家减贫与发展系列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举办,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农业部扶贫办)和农民日报社共同承办的2016年产业扶贫论坛作为其平行论坛之一,也同期举行。论坛以“创新产业精准扶贫政策与模式”为主题,深入研讨产业扶贫思路、重点和措施政策,交流各地产业扶贫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并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群策群议、建言献策,为推动产业扶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11月3日,本报摘要刊登与会领导专家帮扶企业的精彩发言。

产业扶贫是开发式扶贫的核心内容。目前,产业扶贫开发的主要内容是:在县域范围,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增加资本积累能力;在村镇范围,增加公共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培育产业环境;在贫困户层面,提供就业岗位,提升人力资本,积极参与产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因此,产业扶贫也是对发展滞后地区的一种政策倾斜。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研报告,目前的产业扶贫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扶富不扶贫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扶贫对象在产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较多;三是分散生产难以形成产业规模;四是扶贫资金能否用于发展生产难以监管;五是资金瓶颈问题仍有待解决。

“生态扶贫”已经不是一个新概念了。经过30多年不懈的艰苦奋斗,中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解决了两亿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近年来,鉴于环境污染情况日益严重,空气质量每况愈下,为了避免重走发达地区高速发展、严重污染的老路,地处中西部连片贫困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等省区先后提出了生态扶贫的新观念,把“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作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方向。

在生态扶贫观念的指引下,这些地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良性互动,开发与保护并重,在保护生态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从而改变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使贫困地区在保住青山绿水的同时,还实现了产业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近年来,在北京等大城市还出现了一种新的生态扶贫方式:一些秉持生态生活观念的知名人士以个人信誉为保证,一头联系生态产品的生产者,一头通过微信群在朋友圈散发信息,邀集生态产品生产者与城市居民在指定场所见面,请生产者介绍自己的产品,并当面承诺自己的产品符合生态产品要求,化肥、农药含量均符合国家规定,让城市居民选购自己需要的生态产品。显而易见,这是一种新的扶贫思路。

但生态扶贫目前还面临两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一是从生态产品的生产端看,中西部地区具有青山绿水的天然优势。但是,这样的生态扶贫模式是否也适用于西北干旱地区?二是从生态产品的流通端看,这种以个人信誉担保和邀集的方式既难以推广,也不可能持久。

根据生态扶贫面临的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在生态产品的生产端,以精准扶贫思想为指导,在贵州、广西、四川、云南、陕南等确定一些生态扶贫示范区、生态扶贫产业及生态扶贫产品。国家授信授牌,向全国宣传及推广这些地方的生态扶贫、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经验。二是在生态产品流通端,为打通流通环节,可以为生态扶贫地区的生态产品提供有国家信誉保证的“生态扶贫产品认证书”,为生态扶贫产品顺利走向城镇和市场贴标签、开绿灯。同时,国家应制订优惠政策,打通生态产品与市场的流通环节。只要货畅其流,再加上生态产品的品牌优势和规模效应,就会大幅降低生态产品的价格,并在价格上形成比较优势,最终全面占领市场。

(《农民日报》2016年11月03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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