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宗约:凝聚社会扶贫力量 共同打赢扶贫攻坚战

发布时间: 2016-10-16 17:08:58 | 来源: 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宋宗约,社会扶贫力量,扶贫攻坚战,扶贫日,广东,扶贫办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10月16日,在中国第三个“扶贫日”前夕,由国务院扶贫办主办,中国扶贫基金会承办的2016扶贫日论坛——社会扶贫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旨在组织探讨社会扶贫在新时期扶贫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为民营企业、地方扶贫组织、专家学者提供面对面对话平台。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宋宗约做了题为《凝聚社会扶贫力量 共同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发言,介绍了社会扶贫的广东实践探索。

以下为发言全文:

扶贫帮困、改善民生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注重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倡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扶贫开发。近年,广东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扶贫的参与机制、运作管理方式,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扶贫新路子。

一、社会扶贫的广东实践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扶贫开发过程中,广东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创造条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一)实施定点帮扶。在实施两轮(2009-2015)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现5978个贫困村、249.2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基础上,2016年广东启动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从珠三角企事业等单位选派一批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干部,进驻粤东西北地区2277个相对贫困村,携手176.5万相对贫困人口,实施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八大工程,共同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打造公共平台。一是打造社会扶贫活动平台。利用“广东扶贫济困日”、“全国扶贫日”活动平台,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扶贫典型,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广东扶贫工作。如连续举办七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全省认捐185.88多亿元,对接慈善项目近5000个,惠及人口超过300万。二是打造社会扶贫组织平台。广东先后成立扶贫基金会和扶贫开发协会,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规范参与方式,健全参与渠道,扩大参与范围。

(三)发挥民营企业作用。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通过签约结对、村企共建等方式,全省1000家以上民营企业帮助不少于1000个相对贫困村。2015年,全省近100家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总收入约50亿元,带动贫困户11万多户,户均增收超过3000元,极大加快脱贫进程。

(四)引导公益组织参与。组织实施“百村万户安居工程”、“医疗医药进村工程”、“助学兴教工程”、“就业技能培训工程”、“中央苏区农村老党员关爱工程”等,引导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工作,精准帮助贫困地区困难群众,有效解决住房难、读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

(五)发挥乡贤能人志愿者作用。注重发挥乡贤能人的反哺作用,开展乡贤“反哺工程”系列活动,广泛动员海内外乡亲奉献爱心、捐资出力、反哺社会,共建美好家园。注重发挥志愿者的服务作用,组织开展爱心义卖、义务支教等活动,让广大志愿者参与到扶贫活动中。

二、社会扶贫的广东特色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当中,广东社会扶贫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一)参与广泛。广东社会扶贫参与群体涉及面广,既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社会组织,又有志愿者团体等,涉及水利、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帮扶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教育救助、就业扶持等。

(二)管理规范。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写入《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台《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推动社会扶贫规范化、法制化和常态化。

(三)激励正面。自2009年开展扶贫“双到”工作以来,共有3900名驻村干部、3080个驻村工作队受到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表彰,4147名驻村干部获得提拔任用。2010至2015年,1150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优秀团队40个,优秀项目91个,有力地激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三、继续深化社会扶贫的探索思考

打赢脱贫攻坚战,广东将继续加大社会扶贫的探索力度,着力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一)探索建立社会扶贫精准帮扶机制,提升社会扶贫综合效益。综合运用扶贫大数据平台,完善社会力量与贫困地区、贫困村对接机制,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资源禀赋,制定落实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收入分配、保障救助等一系列扶贫公共政策针对性扶贫开发政策,促使供给对象与需求主体相一致,精准到户到人,实行“一户多法”“一人多策”,最大限度提高扶贫精准程度,最大限度消除致贫因素,最大限度提升扶贫综合效益。

(二)探索建立社会扶贫成效评估机制,扩大社会扶贫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建立政府与第三方联合评估社会扶贫成效机制,建立社会扶贫评估结果“云数据”,大力推广可学可信可复制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优化社会力量扶贫的参与机制、落实机制、评估机制,提升社会扶贫的效果和效率。

(三)探索建立社会扶贫法制保障机制,推动社会扶贫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扶贫立法工作,研究探索社会扶贫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参与机制、评估机制、激励机制,强化社会扶贫资金的规范性管理和科学化运作。

广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凝聚社会力量,合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省相对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与全省人民同步率先迈入小康社会。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