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 2016-09-20 08:23:25 |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 作者: 撰写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贫困家庭,教育扶贫,海南,精准扶贫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发〔2016〕65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着力加强教育扶贫工作,打好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我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扶贫办,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印发

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着力加强教育扶贫工作,打好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和脱贫成效精准)的扶贫战略,把发展教育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抓手,以定点帮扶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重点,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人才、智力、科技、信息优势,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遍及每一名老师,教好每一个学生,温暖每一户家庭,提高贫困家庭的脱贫能力和贫困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实现教育遏制贫困代际传递,为海南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项目带动,定点帮扶。聚焦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将该村脱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选派得利干部和团队驻村帮扶,加大基础设施和学校办学条件建设,改善发展条件。结合定点村资源和发展特点,认真谋划项目和积极筹措资金,引入和扶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形成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育人为本,技能脱贫。将加快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教育扶贫的第一要务,突出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创造基本条件帮扶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学会技能和就业创业,带动贫困人口的素质提升,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助推贫困地区整体脱贫。

全面覆盖,精准施策。调查核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及其致贫原因,精准确定教育扶贫脱贫任务,制定精准脱贫对策和措施,构建起到区域、到学校、到教师、到家庭,到学生的整体教育精准扶贫体系,确保扶持到校、资助到生。

五级联动,协力推进。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机制,建立和形成“省、市县、乡镇、村、学校”五级联动的教育扶贫工作格局,做到多点发力、共同出力。各级政府要把教育脱贫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资源,加大教育脱贫攻坚力度。

三、范围对象

按照“定点帮扶,不落一户;困难资助,不落一生”的工作要求,我省教育精准扶贫的工作范围:我厅定点帮扶的六弓乡奋发村47个贫困户;需要通过教育文化扶贫家庭5186户,共16456人;全省47.7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龄人口。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海南省“十三五”扶贫开发的“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高”总目标:

到2018年,我厅定点帮扶的奋发村47个贫困户全部脱贫。需要通过教育文化扶贫家庭5186户、共16456人的适龄人口接受完整的3年初中、高中或中职教育。47.7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基础教育学龄人口全部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得到全面资助。

到2020年,脱贫农户的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果进一步稳固。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贫困家庭全部脱贫。采取对口帮扶和阶梯帮扶的方式,加大对奋发村47个贫困户的扶贫力度,实现47户全部脱贫。建立省教育厅对各高等院校帮扶工作的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和督促全省15所高校对定点帮扶村的帮扶脱贫工作。

学龄人口全部入学。全省47.7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基础教育学龄人口全部入学。2020年底前贫困地区的学前一年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困难学生全程资助。全省47.7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实行全程资助。2018年底前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

教师队伍全面加强。“好校长、好教师”引进指标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每年为农村定向培养300名师范类免费生;每月继续为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发放400元生活补贴;每年建设120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薄弱学校全面达标。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2580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2020年底前促进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均衡发展全面实现。加快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步伐,确保到2018年全省全部县(市、区)通过国家验收。

学生营养全面改善。2018年底前 5个国家贫困县的营养改善工作取得成效,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20年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加强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促进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五、工作任务

(一)定点帮扶的奋发村实现整村脱贫

1.逐年选派政治责任心强、开拓创新意识强和工作执行能力强的得利干部和工作团队进驻奋发村实地帮扶。加大对奋发村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建设,以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和生活环境。对奋发村贫困学龄孩子给予教育资助和招生支持,保障无一户一人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充分利用免费师范生、农村全科医生订单培养等优惠政策和多种方式为奋发村贫困户培养应用型人才,并支持其就业,实现一人就业、一户脱贫的目标。结合定点村自然资源和发展特点,认真谋划适合该村的发展产业和项目,积极筹措资金,扶持其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其自主良性脱贫的内生动力。

(二)5186户贫困家庭的适龄小孩接受完整的3年初中、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

将教育文化扶贫家庭5186户中的适龄小孩按教育类型需求和区域分类,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接收就读或进行技能培训。对居住偏远、交通不便、教学设施落后的人员可采取集中到县城的思源学校、中小学或职业学校就读。2018年底前5186户的适龄小孩基本实现接受完整的3年初中、高中或中职教育,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输送到高一层次学校就读。

(三)实施贫困家庭资助工程,着力改善和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努力为47.7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龄人口提供优质教育

3.2018年底前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争取最大程度的资助。学前教育阶段,按每生每年不少于7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费、课本费全免,按小学每生每年不少于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少于1250元的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年不少于160元的标准补助交通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全免,按每生每年不少于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免,按每生每年不少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安排每生每年不少于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每生每年3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完善学费减免制度、高校内公益岗位予以优先安排,做到应助尽助。引导各地各单位设立特困学生救助基金,采取优惠政策叠加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4.进一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优质学校的机会。省属中学、中职学校和各市县重点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计划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定向招生。争取2018年底前实行省属高职学校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大力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建设资金,重点向全省324个贫困村基层倾斜,支持县乡两级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现有富余的校舍新建、改扩建一批附属幼儿园,2018年底确保贫困村贫困家庭适龄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

6.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5年规划,将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全面改薄”、标准化学校建设等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建设和改造贫困、民族地区的学校,于2018年底前确保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教育装备、图书、生活设施等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全省各市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

7.继续推广我省思源实验学校和思源拓展学校模式,重点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乡镇普通中小学校的寄宿床位,解决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和安全等问题,防止辍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改变农村边远地区的教育落后面貌。

8.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各市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着力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实现2020年底前所有贫困市县都至少有1所“省一级”高中学校。

9.提高贫困地区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全面落实《海南省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建成7所特殊学校和改善现有6所特殊学校办学条件基础上,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辅的特殊教育格局,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员全面享受15年教育,并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和康复训练,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

10.提高贫困地区学生健康水平。2016-2018年认真做好5个国家贫困县营养改善工程的实施工作。2019-2020年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同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抓好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加强科学配餐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11.加快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支持贫困地区市县办好市县职教中心,有条件的市县办好1所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推动省农业学校、省机电工程学校、省商业学校、省经济技术学校、省农林科技学校、省民族技工学校持续三年对口帮扶乐东、琼中、昌江、陵水、东方、白沙、保亭等市县职教中心发展。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特别是招生计划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选择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单列计划,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招生,让未升入普通高中贫困人口中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优质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中职学生毕业后也可以通过单独对口招生的方式继续就读高职院校,并享受生均5000元学费资助政策。

12.支持职业院校办好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涉农专业,采取送训下乡、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等多种形式,每年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满足地方产业发展与扶贫开发需要。特别是对奋发村在家务农的群众,要就地就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转移就业和劳务品牌培训,对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优先保障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者实行免费培训,确保其完成培训后顺利就业或掌握一门技术技能,实现技能脱贫、技能致富。

13.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年120个)和本科高校(不少于500个)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保障计划投放量和形成长效机制,使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直属高校定点扶贫的意见》,联系、指导和督促全省15所高校与定点贫困村帮扶工作。各高校还要做好本校贫困子女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工作,建立贫困学生动态帮扶档案,在各类就业招聘洽谈活动中给予重点推荐,力争毕业的贫困户子女都能就业。同时抽调高校骨干力量到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挂职锻炼,充分利用高校智力、科技、校办产业、信息技术和学生支教等资源开展扶贫工作,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14.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推进“国培计划”海南省项目的改革创新,每年培训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农村教师8000人。着力抓好贫困地区“农村校长能力助推计划”、“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培训我省200名农村学校校长和3000名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提升农村学校校长、教师的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精心组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项目,每年选派150名骨干教师到我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支教活动1年。继续实施“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和“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项目,每年培训少数民族贫困市县中学教师800人。

15.拓展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加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力度,每年计划安排300名以上特岗教师重点充实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师资力量。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自2016年至2020年,在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约200名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和约100名学前教育定向免培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县的乡村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推进城乡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采取定期交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帮扶交流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中心学校向村小教学点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16.保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工资待遇。在落实我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和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乡村教师月人均增加100元生活补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在我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提高3—5%。

17.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实名制信息库,摸清核准学生家庭背景、学业情况和就业创业意向。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机制,点对点做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设计、职业规划指导、创业教育培训,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平台和监测系统,并定期举办专门招聘会,挖掘适合性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和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对高校毕业后服义务兵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建立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制度。

18.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网络化教学环境建设水平。加强优质数字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巩固提升“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智能语音教具配备等项目成果,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推广“同步课堂”建设与应用,促进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2016年贫困地区中小学(含具备接入条件的教学点)宽带网络10M以上接入率达70%,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班级比例达80%;2018年10M以上宽带网络接入率和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均为100%。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按照“省级统筹、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成立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见附件),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省教育厅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市(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度,指导各市县教育扶贫和有关高校对口帮扶工作。

市县教育局都要成立本地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教育扶贫工作责任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定期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县扶贫部门参照省扶贫办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逐级帮扶工作责任制

按照省重点项目的推进要求,省级、市(县)、乡镇、学校、班级层层签订教育扶贫工作责任状。省教育厅与各市县教育局签订教育扶贫工作责任状。各市(县)实施“一校一对策、一生一责任人”的帮扶机制,县级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口帮扶乡镇、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对口帮扶乡村学校、学校负责人对口帮扶班级、学校教师对口帮扶学生。通过层层包干,确保每所薄弱学校有扶贫联系人、每个贫困家庭学生有帮扶责任人,定点跟踪,精准帮扶,一包到底。

(三)编制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台账和作战图

省教育厅制定奋发村47个贫困户对口帮扶脱贫责任分解台账表(另行印发),由厅派驻奋发村第一书记和对口帮扶脱贫学校(单位)研究编制每一贫困户的脱贫实施方案,确保2018年47个贫困家庭全部脱贫。省、市(县)教育、扶贫部门在摸清核准扶贫对象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科技管理手段,构建覆盖贫困地区每所薄弱学校、每个贫困家庭学龄人口的帮扶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一校一改造方案、一户一帮扶方案、一人一资助方案”,明确对每所薄弱学校、每个贫困家庭学龄人口帮扶的目标、任务、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在此基础上,绘制全省教育精准扶贫的作战图,按图作战,精准扶贫,按时保质完成教育扶贫任务。

(四)突出县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

县级是落实教育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举措、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将包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要将教育精准扶贫纳入本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在政策上重点支持、项目上重点安排、资金上重点帮扶、工作上重点推进。要建立到校到人的精准扶贫数据库和网络管理平台,详细清查办学条件现状,核实办学条件缺口,实施清单式管理,确保数据准确、管理规范。要建立健全教育精准扶贫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五)加大资金使用和管理力度

切实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投入。省教育厅配合做好扶贫项目和省级财政的总体规划,统筹中央、省级财力向教育脱贫任务较重的市县、地区和定点村倾斜,打好教育脱贫歼灭战。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完善教育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分配、使用、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价等具体操作规程以及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察等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六)抓好教育扶贫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和完善“县级自查、省级督查”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教育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进展和扶贫工作成效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乡镇、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对教育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建立检查报告制度;省教育厅在市县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市县加叉检查、派出检查组、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建立通报、约谈、督办和联动机制。

(七)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教育脱贫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教育脱贫的各项惠民、强民、富民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项目实施、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宣传推进教育精准扶贫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教育精准扶贫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献坤 省教育厅厅长

执行副组长:孔令德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 组 长:潘惠丽 省教育厅副厅长

廖清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黎岳南 省教育厅副厅长

麦 浪 省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王 贤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考试局局长

林 岗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陈昌伟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成 员:吴 昊、彭离生、韩小雨、王孝云、龙官 吾、范 敏、朱双平、李燕仪、张 超、卢 刚、黎当贤、卢焕雄、文 强、方 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发展规划处。成员如下:

主 任:黎当贤(兼)

副 主 任:吴 昊(兼)、王孝云(兼)、龙官吾(兼)、范 敏(兼)、李燕仪(兼)、王晓军。

成 员:许辉东、刘晓鸿、范慧坤、杨 鹏、林洪珊、任逸根、曾 欣、许政宇、金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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