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报》于1995年共同发起的一种开发式扶贫公益项目。旨在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为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母亲提供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机会,帮助她们发展生产,提高能力,改善生存状况,加快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的两性平等。
幸福工程的主要扶持对象是,国家和省定扶贫重点县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贫困标准)。扶持途径和方式采取“三治”:一是治穷。采取小额资助形式帮助贫困母亲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勤劳致富。二是治愚。主要通过兴办“母亲学校”,普及科学知识,转变思想观念,向受助母亲传授各类种植、养殖和加工等一般性技术。三是治病。利用该县的医疗、卫生、计生等现有力量和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受助母亲提供健康普查服务,并治疗一般性常见妇科疾病,改善贫困母亲的健康状况。幸福工程的救助资金来源于社会募集资金,主要是众多爱心企业和各界人士。
幸福工程的治穷(生产扶持)运作模式是:(1)小额资助。向每位受助贫困母亲(户)提供3000—5000元的救助款。2011年国家提高扶贫标准以后,救助款额度提高到每人(户)5000-10000元。(2)直接到人。县(市)幸福工程项目办与受助母亲签订协议,将救助资金直接落实到受助母亲,并亲自签字领款。(3)滚动运作。项目实施周期内,受助母亲用款时间由县(市)项目办根据项目内容确定,到期收回继续周转使用,救助其他贫困母亲。(4)劳动脱贫。通过项目救助,激发贫困母亲参与生产劳动的热情,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通过自身的劳动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社会地位。
截至2011年底,幸福工程在29个省(区、市)的640个县(市)开展了项目救助,累计投入资金8.3亿元,救助贫困母亲25.33万人。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