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事业是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推动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于1994年为配合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而发起、由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扶贫事业。它以消除贫困为宗旨,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为核心理念,以共同发展为基本目标,以项目投资为主要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光彩事业作为一项开发式扶贫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的慈善济困行为。近20年来,光彩事业围绕党和国家的扶贫开发总体部署,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以项目投资为中心,把非公有制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和市场等优势同贫困地区的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优势结合起来,实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主要项目投资活动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发展贸易等。在以项目投资为主体的基础上,通过包括捐赠、资助在内的多种方式,促进贫困地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进步。在实施光彩事业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光彩事业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赢得了国内外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同。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