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多边援助并行的一种发展援助方式,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通过签订发展援助协议或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由一国(援助国)以直接提供无偿或有偿款项、技术、设备或物资等方式,帮助另一国(受援国)发展经济或渡过暂时的困难。
双边援助是官方发展援助的一种直接形式。双边援助的资金来自援助国的政府财政支出,它以政府赠款或政府优惠贷款形式提供给受援国政府。因此,它是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一种赠与或借贷关系。与多边援助不同的是,双边援助资金由援助方政府直接控制与管理,它不受世界银行、联合国援助机构或其他多边援助机构复杂的申请、立项、审查程序的约束,这也是在冷战结束后双边援助得以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也正因为双边援助由援助方政府直接控制与管理,因而援助国很可能提出一些对受援国不利的附加条件(如采购限制等),以及与帮助受援国发展经济无关的其他条件。这是双边援助与多边援助最大的不同点。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