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双边援助并行的一种发展援助方式,指多边机构利用成员国捐款、认缴股本、优惠贷款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向受援国或地区提供的经济技术援助。
向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多边援助的多边机构,主要包括联合国系统内部多边机构及专门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和一些区域性多边机构。联合国系统内部多边机构及专门机构主要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其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是联合国系统内最大的技术援助机构。国际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联合国系统的世界银行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以及一些地区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联合国多边机构主要以赠款形式向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技术援助;国际金融机构则多以优惠贷款方式向受援国提供项目援助。
多边机构对成员国的捐款、认缴股本、优惠贷款和其他来源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这种多边援助方式与双边援助相比,透明度较高,一般对受援国不利的附加条件较少,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欢迎。长期以来,多边援助和多边机构在促进全球减贫与发展事业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扶贫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实施“引进来”方略,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了国际多边机构提供的大量资金和技术援助,在基础设施建设、减贫、教育、卫生、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性别平等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这些多边援助,对促进我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减贫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