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 2016-07-15 11:14:55 |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腐败问题,惠农政策,扶贫重点,扶贫攻坚,扶贫资金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今年前6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4件,党政纪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多维监督不缺位

“精准扶贫,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投入很大,如何保证这些资金用到刀刃上?是眼下面临的现实问题。2016年,自治区各级财政共投入19.17亿进行脱贫攻坚。在扶贫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都可能存在廉洁风险。”自治区驻财政厅纪检组负责人表示。

宁夏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目前仍有58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关键在精准;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更应如此。自治区政府出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负面清单,重点检查和纠正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及随意调整、变更项目等违规违纪行为。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各级财政、扶贫等重点部门,锁定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负责人和村会计等直接与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和落实惠农政策补贴联系较紧密的人员,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线索排查、督导巡察等方式,对事关扶贫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进行全程监督;健全监督网络,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将举报方式印制在便民服务卡上,张贴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务公开栏、集贸中心等人流密集地区等举措,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同时,利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微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和信访渠道。

精准执纪不手软

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在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的同时,自治区纪委部署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将重点内容聚焦在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通过整合市县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采取自办、提级督办和分片联办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自治区纪委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定期梳理一批群众反映集中、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严格分类处置,限期办理。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共向5个地级市纪委交办反映基层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7件,其中对中纪委转办的海原县和西吉县28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挂牌督办,已办结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停职3人,免职5人。

从严问责不姑息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盯住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事项三个方面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吴忠市出台精准扶贫责任追究办法,对扶贫目标任务落实不力,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或欺上瞒下形成“数字脱贫”的,严肃追责;村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挂点驻村的乡镇干部的责任,还要追究县直有关分管领导的责任。

对扶贫开发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又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海原县高崖乡红古村村委一班人套取、挪用扶贫项目资金12万元用于村务开支,时任包村领导高崖乡党委副书记罗永平被县纪委约谈问责;原州区妇联妇儿工委副主任马桂梅、残联副理事长张信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不认真履职尽责,原州区日前责令两人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区妇联和残联追责进行通报批评。(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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