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精准扶贫搞好驻村帮扶 责任与素养是关键

发布时间: 2016-07-07 10:45:42 | 来源: 农民日报 | 作者: 王晓毅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贫困村,工作队,扶贫规划,扶贫工作,扶贫项目,精准扶贫,队伍建设

    (原题:精准扶贫要搞好驻村帮扶)

    为了实现到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的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要“注重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驻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到2015年年末,共有48万干部被派驻到贫困村,99%的贫困村已经有选派的第一书记进入。扶贫与发展的任务要求工作队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但现实的问题是大多数工作队还是游离于乡村社会之外。如何使驻村帮扶更好地融入乡村社会、发挥扶贫的作用是决策者需要特别关注的事情。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扶贫,各级政府采取了多种方式向贫困村派驻干部和专家,帮助贫困村实现脱贫,这些干部和专家在贫困村发展中承担了资金引进、技术支持、参与或主导贫困村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等多重角色。精准扶贫需要驻村帮扶干部帮助建立良好的目标瞄准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扶贫规划并能够采取多样性的手段,根据不同村庄和不同农户的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的帮扶措施。要达到这个目标,现有工作队人员构成、工作安排都还存在着不足。

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有经验的干部所占比例不高,一些青年干部下乡以后,不知道如何开展农村工作;驻村帮扶一定程度上存在“短平快”,快速的人员流动会降低帮扶的稳定性;考核机制存在不足,监督驻村帮扶工作队所完成的工作和开展的活动比较容易,但是却很难监测其扶贫的效果。这些不足制约了驻村帮扶在精准扶贫中作用的发挥。

要实现脱贫攻坚目标,驻村帮扶需要在推动贫困村治理创新中发挥作用。驻村帮扶工作队参与贫困村治理的途径主要有参与建档立卡、发展产业、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和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在过去两年的精准扶贫实践中,一些驻村帮扶工作队已经探索出了一些有效反贫困治理经验。

第一,要避免对口和驻村帮扶所带来的资源分配不公。首先是扶贫资源采取更加制度化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如制定更加可行的扶贫规划,按照规划分配资源;其次是发挥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帮扶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贫困村的需求,通过联席会议的渠道统一实施扶贫项目,平衡项目投入;最后,将一些资源丰富的机构派驻到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从而实现扶贫力度与扶贫需求之间的平衡。

第二,要满足贫困村的需求,派驻有特色的工作队。发展产业的村庄急需要技术和市场的支持;同样有些村庄与外来的旅游开发者存在着许多矛盾,将政法干部作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矛盾。当然,针对贫困村需要派驻工作队对县级的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他们清楚地把握贫困村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三,强化帮扶单位的责任感。通过强化帮扶单位的责任,使帮扶单位对驻村工作队提供更有效的支持方法在许多地方已经实施,如甘肃将扶贫的效果作为考核对口支持机构的内容之一。在贵州有挂帮书记制度,即帮扶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贫困村的挂帮书记,承担对驻村帮扶工作队提供直接支持的责任。通过加强领导,在一些基层组织薄弱的地方,驻村帮扶工作队已经在贫困村的发展中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

第四,从制度上保障驻村工作队参与贫困村的治理。在一些村庄,建档立卡必须有驻村工作队队长的签字才能生效,这无疑赋予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参与监督和审查建档立卡的权力,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驻村工作队队长不一定主导村两委决策,但必须参与村支两委会议,从而可以正式介入村庄公共事务的决策。

未来5年要彻底消除绝对贫困,驻村帮扶的工作必须要加强,而提高工作队的扶贫能力是首要的任务。每一个贫困村庄和贫困户的状况都不同,需要驻村帮扶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需要工作队有责任心,同时也要有帮扶能力。要认真总结推广驻村帮扶的经验,通过监测评估,将不适合从事农村扶贫工作的工作队员淘汰出去,使有能力且有积极性的驻村工作队能够更好地和持续地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要建立必要的晋升机制,对于那些能够长期在贫困村从事驻村帮扶且取得成绩的干部,要给予必要的鼓励。对于一年期的驻村工作队员需要提前选拔,并提前进行系统的培训;对于希望在贫困村较长时间驻村帮扶的干部,要提供系统和周期性的培训,借鉴农村社区发展经验,形成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通过驻村帮扶,为中国培训一支懂得农村发展,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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