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蔺:三个精准护航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 2016-06-28 09:36:29  |  来源: 检察日报  |  作者: 刘德华 罗雪艳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扶贫资金,职务犯罪,扶贫工程,四川,古蔺

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坚持“三个精准”护航精准扶贫,2015年4月至今,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14人,为贫困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移送线索41件53人。

精准打击,查办职务犯罪。结合当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现状,该院建立起快速优先办理机制,并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共享信息、互相通报,使坑农害农之人无处遁形。去年1月以来,该院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14人,涉案资金40余万元。其中,贪贿案件3件9人,渎职犯罪5件5人。

精准监督,挽回扶贫资金。该院力抓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影响农民正常生产生活犯罪案件各诉讼环节同步跟进,在两法衔接工作中发现非诉行政违法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在办案中,该院发现该县马嘶苗族乡财政所所长张某、社会发展办公室主任王某违法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承包人李某虚报冒领扶贫建设资金。该院立即向乡政府发出整改、追回扶贫资金、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检察建议。乡政府经调查后,免去经办人职务,追回李某虚报冒领款,并按规定取消李某2015年9月至2020年9月在该乡参加项目建设的投标资格。

精准预防,开展专题宣讲。该院将主动预防和依靠群众监督相结合,对全县扶贫干部和扶贫工程项目承建企业、个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该院成立宣讲团深入乡镇、村社向农民宣讲法律和扶贫政策,并落实“一社一名法律工作者”,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该院还在各村委会设立精准扶贫检察联络站,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任村民担任检察联络员、信息员和群众监督员,监督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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