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 2016-05-30 13:47:11  |  来源: 青海日报  |  作者: 薛军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惠农政策,扶贫资金,扶贫攻坚,扶贫政策,青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索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索生烨、村委会原主任索有财违规出售扶贫项目饲料,被开除党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年;玉树市下拉秀镇当卡村党支部书记欧尕等人违规出售退牧还草网围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久治县邮政局原副局长简伟强私自挪用林改资金,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三起典型案件,是我省纪委向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亮剑”、对扶贫领域腐败“零容忍”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目前,对已集中筛选出的15件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线索,省纪委要求各市州纪委挂牌督办或直办,限时办结,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我省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胜阶段,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项目工程种类繁多,利益调整更加广泛,社会关注度比以往更高。然而,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惠农资金等问题屡禁不止,个别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群众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在今年召开的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强调:“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扛起责任、以纪律保障扶贫,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做到“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实现监督执纪问责“无缝隙”“全覆盖”。挖,把问题线索“台账化”

全省各市州、县(区)、乡(镇)纪委将从今年6月起,利用一段时间,收集线索,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全面起底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按照线索处置五类标准集中进行处置,减少问题存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项目落实、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是此次排查的重点,主要摸清各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传,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从今年起,我省把各地各部门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每年的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省、州(市)每年抽查2次;县乡每季度抽查一次,循环往复,使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监督检查方式也有所转变,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点穴抽查、联合检查、“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重点“回头看”一批、重点督办一批、重点直接查办一批、重点跟踪监督一批、重点推动提升一批,检查扶贫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纠正扶贫攻坚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问题。

查,整风肃纪“不手软”

我省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督办力度,严查快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集中筛选出的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及中央纪委转办件,省纪委将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上级督办的线索,各地指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核查任务,坚决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对重要的、典型的问题线索,省纪委将直接查办。各市州、县(区市)也进行挂牌督办或直办,建立问题线索和重点督办件核查情况月报制度,促进问题线索及时得到处置。省、州(市)、县(市、区)纪委常委带头领任务,督办联系地区部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省纪委统一部署的全面起底、重点督办等进行调研指导督促,每年至少督办2次,以点带面,推动落实。

问,持续震慑“无盲区”

我省进一步完善问责通报机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不设底线、上不封顶。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纪委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对扶贫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释放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教,宣传教育“敲警钟”

我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基层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基层干部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使基层干部做到心中有纪律、行动有底线,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各地各部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我省各级党组织开展的“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特别是对查处的在扶贫政策、惠农助农政策落实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合,多方力量“保驾护航”

各级纪委、财政、审计、扶贫、农牧、民政、住建、林业及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省州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部室明确责任,信访室对来信来访中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单独列项登记;案件监督管理室单列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汇总;纪检监察室把此类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同推动我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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