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词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发布时间: 2016-05-11 16:48:5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务院扶贫办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扶贫词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指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预算来源,分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7类:(1)发展资金;(2)以工代赈资金;(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5)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6)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7)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投向:(1)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2)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3)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4)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5)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就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与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并要求各地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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