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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国家从2000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振兴边境、富裕边民”的扶贫发展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边境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一些特殊困难,最终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标。
我国边境地区共涉及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的136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国土面积190多万平方公里,边境总人口210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48%。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方面的原因,边境地区的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经济文化发展比较落后,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贫困人口比例和脱贫难度都比较大,与内地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有很大差距。因此,支持边境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帮助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
为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06-2010年)》、《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规划明确了兴边富民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等。兴边富民行动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有五个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民族团结和边防稳固,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国家对兴边富民行动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是: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资金投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实行积极的产业扶持政策,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口帮扶支援力度。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10多年来,通过加大资金、项目、政策投入力度,、边境地区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突破,各族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