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词条]扶持人口较少民族

发布时间: 2016-05-10 09:37:5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务院扶贫办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扶贫词条,扶持人口较少民族

指国家采取特殊政策措施,集中力量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步伐,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人口较少民族是指全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28个民族。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28个人口较少民族总人口为169.5万人。2005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对全国总人口在10万以下的22个民族聚居的640个行政村给予重点扶持,促进人口较少民族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2011年6月,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编制发布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

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具体是: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宽带),通沼气(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草场、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地,有办公场所,有农家超市(便利店)和农资放心店。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一半或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左右的民族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

“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加强六大工程建设,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与群众增收工程、民生保障工程、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工程、人力资源开发工程、和谐家园建设工程。将采取加大资金投入、金融服务、对口帮扶、人才队伍建设和已有政策法规落实力度等综合性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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