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词条]农村残疾人扶贫

发布时间: 2016-05-10 09:26:5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务院扶贫办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扶贫词条,农村残疾人扶贫

指国家为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提高生存发展能力、改善生活状况、加快脱贫致富所采取一系列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

党和国家对残疾人扶贫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自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扶贫开发以来,解决农村残疾人的温饱与发展问题,一直是我国缓解和消除贫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90年代,在推进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过程中,国家专门制定了《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明确提出:“要重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根据纲要要求,国家制定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残疾人扶贫继续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要求:“制定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高农村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村残疾人扶贫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解决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目前,我国农村仍有2000万以上的贫困残疾人。由于残疾影响、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技能、机会不均等、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所占比例较大的特困群体,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人群。

为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缓解并逐步消除残疾人绝对贫困现象,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简称残疾人扶贫新纲要),对新十年的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政策保障、扶持措施、组织领导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残疾人扶贫新纲要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有效衔接,把落实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作为解决残疾人温饱、稳定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根本途径,把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作为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根本手段,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产生活能力作为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状况的根本目标。

残疾人扶贫新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农村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达到或接近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残疾人并不断提高水平,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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