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词条]扶贫开发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 2016-05-10 09:22:1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务院扶贫办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扶贫词条,扶贫开发管理体制

扶贫开发管理体制这一术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是指我国扶贫开发的行政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划分以及为保证扶贫开发行政管理顺利实施而建立的一整套规范性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总称。狭义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是指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级政府组织实施扶贫开发的职责进行界定和划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第四十一条提出“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这里所说的“十二字”扶贫开发管理体制是狭义的、特指的,也是本条目的讨论的重点。

中央统筹。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部门扶贫责任分工,中央国家机关组织实施扶贫开发的主要职责是:(1)以连片特困地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制定跨省(区、市)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指导各省(区、市)编制本区域片区实施规划,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强化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经济协作事项的督促、衔接和协调。(2)统筹分配中央扶贫资源,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效益。(3)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和跨省(区、市)的东西部扶贫协作。(5)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激励机制,促进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省负总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专项扶贫开发实施规划;逐级建立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贫困县、村脱贫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调动属地资源,增加扶贫投入,强化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加强督办,确保完成本行政区域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县抓落实。从落实内容上看,就是要求县委、县政府负责抓好五个方面的落实,即规划落实、政策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和项目落实;从落实目标上看,就是要求县委、县政府按照“重心下沉、精确制导”原则,将以上五个方面真正落实到贫困村、落实到贫困户,切切实实地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问题。

在扶贫开发行政管理体制中,贫困地区的市(地、州、盟)政府担当着协调、指导、服务、督查等重要职能。

(摘自《扶贫开发常用词汇释义》,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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