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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乡村旅游接待点达到4000家,实现旅游收入达到10亿元,
带动20万农牧民从中受益
青海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记者从4月26日召开的青海省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将按照“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提升水平、规范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到2020年,青海省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接待点达到4000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收入达到10亿元,带动20万农牧民从中受益。同时,全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步伐,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思路,集中力量打造40个左右特色鲜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村。联合扶贫部门每年在50个左右条件成熟的重点村实施旅游扶贫项目,联合农牧部门引导培育50个多功能休闲观光农牧业基地。
据青海省旅游局局长徐浩介绍,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面对脱贫攻坚的政治使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近期,省旅游局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青海省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实施意见(2016-2020)》两个政策性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旅游扶贫工作作出了安排,里面涵盖了项目、资金、金融、土地等各项支持政策。
数据显示,青海省约有80%以上的旅游资源都集中在乡村牧区。为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就必须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推动乡村旅游由传统的食宿、娱乐向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康体养生、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制作转变。同时,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探索形成多类型、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在政府主导推动、市场主体开发、全民主动参与、部门积极服务及产业融合的工作模式下,青海省乡村旅游已初具规模。截至目前,全省已发展乡村旅游接待点3000多家,乡村旅游总收入达4.7亿元;乡村旅游直接从业人员6万多人,并带动14万农牧民从中受益。(记者马新)